主要工作;
隨著棄風、棄光等問題趨于嚴峻,電源與電網規劃脫節的弊端逐步顯現。此外,需求側資源將在電力系統中發揮日益重要的作用,其影響應在規劃中予以考慮。在此背景下,本文構建了系統整體最優的多區域源網荷協調規劃模型,統籌決策規劃期內各年份各區域各類電源裝機容量、各跨區輸電通道容量、各區域各類需求側資源容量。
針對新能源滲透率不斷提高的趨勢,本文的規劃模型還進行了其他改進。例如,將傳統的電力與電量平衡模式轉變為電力、電量、調峰能力三方面平衡。
以中國實際情況作為算例應用,驗證了模型的有效性與優越性,并給出了2015-2030年中國區域尺度電源、電網與需求側資源的規劃方案。
結論與啟示;
在源網分開規劃、源網協調規劃、源網荷協調規劃三種情景下,規劃期內總成本、總排放依次降低。源網荷協調規劃的有效性與優越性得到驗證。
通過分析源網荷協調規劃結果,得到對我國電力發展的政策啟示:
第一,科學把握各類電源發展規劃。嚴控煤電增長,提高天然氣發電比重,根據安全約束穩妥發展核電,根據資源約束積極發展水電,從系統整體角度出發合理把控風電與太陽能發電的發展速度。算例結果顯示,我國煤電應在2025-2027年左右達峰,電力系統碳排放在2027年達峰。
第二,處理好在資源富集地區布局電源與在負荷富集地區布局電源的關系。我國能源資源與負荷需求逆向分布的現實國情與各區域電源開發成本的差異決定了在資源富集地區布局電源的合理性,但鑒于目前“三北”地區新能源裝機規模明顯超過系統消納能力,今后一段時間兼顧上述兩種布局方式是科學選擇。不過總體來看,規劃期內裝機容量增長最多的還是西北地區。
第三,加快跨區輸電通道建設。根據算例結果,2030年我國跨區輸電容量應達到約290GW。西部地區向東中部地區的跨區輸電能力需大幅提高。西北宜成為中國主要電源基地,華東地區則是受入電量最多的區域。“十三五”與“十四五”時期應當是跨區輸電容量快速增長的階段。
第四,重視需求側資源在電力系統中的作用。需求側資源規劃容量逐年上升,2030年需求側資源規模約占電力需求的10%。相對而言,2015-2020期間能效電廠容量增幅較大,2020-2030期間需求響應迎來快速發展。規劃結果顯示,在風光電富集地區更應發展需求側資源,以提高系統靈活調節能力,促進風光電消納,而非如傳統認知中僅把需求側資源作為緩解東中部地區供需緊張形勢的手段。